1. 參與顧客溝通:參加各個設計項目與顧客溝通工作,識別顧客的需求與期望,確定設計使用的強制性標準及法律法規,協助相關部門進行工程可行性評審,得出結論。投標評審通過后進行投標工作。
2. 進行設計策劃:根據各個設計項目的合同或招標書,確定設計人員分工,設計過程根據不同項目一般分為一至三個階段,由項目設計負責人編寫《設計工作策劃》。
3. 完成設計輸入:設計項目前期準備工作,根據不同項目委托內容按業主要求進行設計和開發輸入。一般包括原建筑圖紙、與顧客達成的有關協議、國家和地方與設計有關的法律法規、其他相關文件參考資料等。
4. 進行設計輸出:完成設計投標或全部設計任務,進行設計的輸出。一般包括設計圖紙、設計說明、主要材料表、設計概算書及顧客要求的其他資料。根據設計成果的不同完成圖紙的整理及歸檔的工作。
5. 接受設計評審:設計過程中,由公司領導組織對該項目的設計成果進行評審,填寫設計評審紀錄。分各階段進行設計評審,如未通過則根據評審結果進行設計調整后再評審,直至通過。一般分為方案設計階段評審、初步設計階段評審及施工圖設計階段評審。
6. 進行設計驗證:由項目負責人對設計成果的實施進行全程的驗證,并作相關紀錄。一般采用現場作樣板、權威機構檢測及類似設計數據的比較、驗算。
7. 設計的更改及控制:設計過程中的更改在設計過程中完成,如果在實踐過程中發生設計更改,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填寫《設計變更、洽商紀錄》,經項目技術負責人校審,顧客代表確認。如需重大更改,現場設計人員應把相關信息反饋回設計事業部再次執行設計程序。
8. 提供技術指導及咨詢:負責指導、解決施工中的技術問題,提供材料下料單及技術支持和服務。
9. 提高公司設計水平:組織收集整理和學習國內外最新優秀設計理念和案例,不斷創新,保證公司設計水平不斷提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