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和發展規劃擬定公司人力資源計劃,經批準后組織實施。
2、組織制訂公司用工制度、人事管理制度、勞動工資制度、人事檔案管理制度、員工手冊、培訓大綱等規章制度、實施細則和人力資源部工作程序,經批準后組織實施。
3、組織辦理員工績效考核工作并負責審查各項考核、培訓結果。
4、審批經人事部核準的過失單和獎勵單,并安排執行。
5、負責在公司內外收集有潛力的和所需的人才信息并組織招聘工作。
6、受理員工投訴和員工與公司勞動爭議事宜并負責及時解決。
7、了解人力資源部工作情況和相關數據,收集分析公司人事、勞資信息。
8、審批公司員工薪酬表,報總經理核準后轉會計部執行。
9、制訂人力資源部專業培訓計劃并協助培訓部實施、考核。
10、加強與公司外同行之間的聯系。
11、代表公司與政府對口部門和有關社會團體、機構聯絡。
12、完成總經理臨時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