產品開發的工作內容
制訂“產品開發計劃”及統籌和協調設計開發,更改產品之外觀設計,結構設計之相關工作。
相關部門按“產品開發計劃”行使有關職責。
1、相關記錄
2、開發任務書
3、產品開發計劃
4、首件產品確認書
5、設計更改申請書
6、新產品評審記錄
7、樣品制作單
8、新產品開發
9、新產品開發程序:
10、結合產品的具體情況與相關部門人員商討后,安排編制“產品計劃書”,對設計開發各階段的主要工作項目,負責部門及負責人,計劃完成時間及輸出資料進行描述。
11、“產品開發計劃”應隨著設計開發工作的進展加以修訂,并按原修訂接受發放及回收作廢處理。
12、按“開發任務書”及“產品開發計劃”要求繪制產品工藝圖紙。
13、對產品工藝圖紙的設計評定,其中設計評審包括但不限以下內容:
——產品能否滿足設計目標
——工藝參數
——質量保證
——工藝性與生產能力
14、工藝設計經評定送交客戶審核和確認后,發放文件于相關部門及人員。將相關開發文件(如產品零件表)交計劃科備料。
15、新產品試制完成后,須安排相關部門對其進行評審,包括但不限于:
——樣品與設計要求的符合情況
——圖紙修改
——產品零件表/工藝流程/作業指導書
——如有需要可同時制定小批量試制計劃
16、新產品開發流程:
組織 → 計劃實施 → 檢測/評審 →批量生產
17、開發完成:
新產品已穩定生產,將全部資料整理、分析、歸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