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 檢查施工單位投入工程項目的人力、材料、主要設備的使用、運行狀況,并作好檢查記錄。
2、 對進場的原材料、構配件、試件進行見證取樣及送樣試驗見證。
3、復核或從施工現場直接獲取工程計量的有關數據并簽署原始憑證。
4、按設計圖及有關標準,對承包單位的工藝過程或施工工序進行檢查和記錄,對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質量檢查結果進行記錄。
5、擔任旁站監理工作,發現問題及時指出并向專業監理工程師報告。
6、處置檢查發現的施工作業問題,并向專業監理工程師報告。
7、做好施工現場監理工作情況記錄和有關的監理會議記錄。
8、收集、匯總、整理檢驗批驗收及試驗資料,并建立臺帳記錄。
9、負責總監、總代指定或交辦的其他監理工作。